台海网3月23日讯 据厦门网报道 “制定整改措施135条,针对移交问题线索,立案4件,初核7人,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6人,谈话函询1人。”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市委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整改工作。
去年巡察启动以来,厦门市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六项纪律”,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巡察,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前四轮共巡察8家单位,立案29人,党纪处分23人,劳动纪律处理10人。
据了解,为提升巡察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厦门市巡察工作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采取“普遍谈了解情况、重点谈锁定情况、反复谈取得实证”的方式,增加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同时,在巡察过程中,对线索清晰、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问题,巡察组采取“短平快”节奏,直奔问题、深挖细查,并对巡察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分类梳理,建立巡察工作台账,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清单,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单位。
“我们还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充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不能避实就虚,不能久拖不决,以巡察倒逼改革和责任落实。”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委巡察办对巡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实现销账管理和跟踪督办制度,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
在此基础上,厦门市还要求被巡察单位第一时间在新闻媒体公布巡察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巡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巡察不是一次了事,巡察不但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更要推动建章立制,堵住制度的漏洞。”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厦门市正在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方式方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