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5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去年以来,市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探索推进市区级巡察工作。2016年6月1日正式启动,已完成三轮对6个单位的驻点巡察,共发现违反“六项纪律”问题127个,党纪政纪立案23人,劳动纪律处理8人,列入问题线索跟踪督办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的资金金额达6829万元、闲置公房19542平方米,责成补缴党费775.95万元,移交了一批问题线索。
积极探索实践 打牢组织基础
市委、市纪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裴金佳先后三次主持专题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机构编制等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明忠专程向省委、省纪委领导汇报探索开展巡察工作的情况。在组织架构方面,厦门成立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参加的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巡视联络工作和开展巡察工作。在全市行政编制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决定按“一办三组”模式,核定行政编制12名,同时下达市辖六个区共11个行政编制专项用于巡察工作。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等单位抽调19名精干人员作为巡察办骨干,建立了94人的巡察工作专业人才库并集中培训,作为巡察力量的必要补充和储备。
与此同时,先后制定出台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范流程》、《节点任务安排》、《内部管理规范》等制度,明确职责、程序、纪律等,坚持集体办公、组务会集体讨论、要情及时专报等工作机制,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