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利用得淋漓尽致
大小项目都要捞一笔
雁过拔毛,除了需要招投标的大项目,一些小项目蔡黎新也不放过,将手中的权力利用得淋漓尽致,从中捞取好处。2013年5月,湖里区疾控中心要做健康宣传,需要印制一些宣传资料。这时,蔡黎新的老乡杨某某找上门来,希望能将这摊生意关照给他。
“作为单位的‘一把手’,只有经过我的同意,他才能顺利拿到业务,业务款项的拨付也要我的同意才能签批,这个过程中我都没有为难他。”在调查笔录中,蔡黎新承认由于有自己的“配合”,杨某某顺利拿到了该业务,拿到了5万元的业务款项。事后,杨某某再次联系上了蔡黎新,这一次不是有事相求,而是送上了1万元的“感谢费”,蔡黎新也心领神会地收下了。
这时的蔡黎新早已将党纪国法抛却到了脑后,不仅利用职务便利,为供应商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还约定利润比例收取回扣;逢年过节,更是主动向供应商索要节礼,请客吃饭、到高档娱乐场所消费,都让供应商买单……
就这样,蔡黎新在违纪违法的不归路上,一步一步,越走越远,直到2015年8月,湖里区纪委对蔡黎新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这时的蔡黎新才猛然醒悟,但悔之已晚。
案件剖析
三个层面的警示
引人深思
从单位“一把手”沦为腐败分子,蔡黎新的违纪行为引人深思,湖里区纪委从三个层面深入剖析了该案。
个人原因:
党规党纪观念淡薄
蔡黎新身为党员干部,本应廉洁自律、秉公用权,却因为一己贪欲,将权力变为谋利的工具,在违纪违法的路上越走越远。究其个人主观原因,蔡黎新的党规党纪观念淡薄,作为单位主要领导,不仅没有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反而带了坏头,以权谋私,违法乱纪,为相关供应商中标提供便利,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