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8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湖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湖里区疾控中心”)原主任蔡黎新33岁时就担任了单位的“一把手”,在不少人的眼里,曾经是年轻有为、事业有成的“70后”,可是这个人们眼中的“骄子”,却因利用职务便利,在湖里区疾控中心实验室系统工程项目、实验室仪器采购、广告宣传材料印刷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被湖里区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湖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其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也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蔡黎新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一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年轻基层领导干部为什么会陷入腐败的泥淖,发生在基层的这起典型“微腐败”案例,给了人们什么警示?昨日,本报“监督在线”记者来到湖里区纪委,专访该案经办人员,请他们对这起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曾经的雄心壮志
因没有守住底线而变质
蔡黎新2005年开始担任湖里区疾控中心主任时,曾一度踌躇满志,“当时我还立下目标,一定不要辜负组织对我的期望和要求,要把湖里区疾控中心打造成省内一流的县区级疾控中心。”在《悔过书》里,蔡黎新这么描述了他当时的宏图壮志。
但是,后来一切在慢慢发生着改变。“在平常的工作中,我认识了一些富人朋友,他们认为我的收入与我的工作量不相匹配。一开始我不以为然,但后面随着成绩不断获得,双翼逐步丰满,认为自己应该拿到更多的收入,我逐步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
吃饭、泡脚、唱歌、打扑克牌……蔡黎新渐渐变得贪图享受、互相攀比,之后逐步伸出手来,接收供应商朋友送来的烟、茶、酒、土特产和购物卡等财物,“没有守住底线,从购物卡开始,积小成大,逐步走向犯罪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