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更大力度
我市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将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促进安全发展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在税收、环保、安全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率等方面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积极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采用先进技术,改进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4.更强监督
根据《规划》,我市将引导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例如,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群众对规划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新闻发布和重大事故信息披露制度,畅通媒体舆论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主动监督、放心举报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九大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
“十三五”期间,我市规划实施9项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为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一)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工程
依托市110联动指挥中心,建设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统筹整合全市47个部门和单位的相关职能,重点开展城市高危人员、大型安保、两违建设、安全生产、防台防汛防涝等相关专题应用。
(二)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程
完成我市域内高速公路卡口、固定式测速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固定式交通信息显示设备共享及建设、路面监控设备光纤电源配套设施建设,建成省、市、区三级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和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执法站建设。
(三)海上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程
在国家溢油应急设备库(厦门)补充增配海上危化品应急处置设施设备;提供国家溢油应急设备库(厦门)运行保障资金;对现有清污作业单位(厦门1家)增加危化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市、区、镇(街)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依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要求,配备完善市、区、镇(街)三级安全生产监管专用执法车辆和现场监督检查装备。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
到2016年底,全市各行业领域应达标企事业单位全部评审达标;到2017年底,把海沧区建设成为可参观学习,可有效复制的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样板地区;到2020年底,全市应达标企业100%开展自评,自评达标率95%,现场考评率100%,期满复评率100%,有效运行率100%。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程
包括构建市、区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立防灾减灾体验馆、公共安全教育馆、安全文化公园等公共教育平台;建设3家具有仿真、体感、实操特色的培训体验基地。
(七)区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工程
市、区分别开展本级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摸清城市安全风险底数,测算安全风险系数,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建设鼓浪屿景区安全管控联动指挥平台系统。
(八)安全距离不达标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程
对被列为“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单位”和“重大消防隐患单位”,安全距离不达标的被上级部门要求限期搬迁、关闭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问题重点解决,消除影响公众安全及环境污染问题。
(九)“平安农机”创建工程
进一步加大农机安全投入,保证创建工作持续开展。组织典型示范建设。全市在“十三五”期间“平安农机区县”创建达标率要达到10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