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0月20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 “厦门蓝”已经成为厦门一张烫金的名片。而想要让这一抹蓝维持下去,离不开严厉的环境执法。厦门市环境监察支队该出手时就出手,敢于“亮剑”。
掀起打击犯罪首波高潮
2016年9月以来,厦门市环境监察支队严格按照省厅挂牌督办案件查办要求,对第三批省级挂牌督办中涉及厦门的12家问题企业案件查处及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逐一跟踪落实。截至9月30日,支队根据分组分片、交叉检查的形式,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对12家企业进行了新一轮的全面排查,指导企业做好整改落实,并督促区环保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
本次跟踪检查发现,此次挂牌督办的12家企业中,海沧区企业3家,其中2家正在办理案件移送手续,但在支队9月8日的检查中仍发现有1家企业(东孚街道寨后村诗山社塑料米加工厂)偷偷恢复生产,支队已及时转海沧环境监察大队依法严肃查处;同安区企业2家,目前均正在办理移送手续;集美区企业4家,其中2家已完成移送手续,2家拟移送拘留;翔安区企业2家,1家已完成移送手续,1家已进行行政拘留;湖里区企业1家,目前已停止生产,相应生产设备及污染处理设施均已封存。
环境监察支队表示,通过这次跟踪督查工作,掀起了本次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波高潮。
练兵交出漂亮成绩单
自大练兵活动开始以来,截至2016年10月16日,厦门市环境监察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609人次,检查企业648家次,新发现违法问题企业36家次,已落实违法问题企业70家次,其中涉及环境污染犯罪刑事案件4起(已司法移送2起,拟司法移送2起),查封扣押2起,拟停产限产2起,拟行政拘留1起,依法取缔1起,已立案查处21起(罚金1161944元),拟立案查处20起,责令整改18起,责令停止生产36起,责令停止养殖17起。
此外,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后柯村罗小蓉电镀厂(非法小电镀,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三倍以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的规定,涉嫌污染环境罪;集美区伟龙电镀加工厂,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排放标准三倍以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的规定,涉嫌污染环境罪均已被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