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中秋国庆期间,如果您发现公款“博饼”、违规收礼、公车私用等问题,请立即向我市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昨日,市委反腐办专门下发《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在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违反“八个严禁”行为的,将从重从快查处。
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廉洁过节,市委反腐办下发《通知》,并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市委反腐办在《通知》中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并根据部门职责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让“四风”问题无藏身之处。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要节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灵活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抽查,并广泛发动群众,及时发现各种隐身“四风”问题。
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要求强化责任追究,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要求开展专项检查的职能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该检查的内容未检查,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或者发现问题不移送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同步】
五家行业协会联手发倡议
自觉抵制“高价月饼”
本报讯(记者薄洁)“进一步规范月饼销售行为,所有经销单位杜绝月饼搭售……”昨日,月饼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都收到了这样一封倡议书。
曾经,一到中秋节,高档月饼、奢华礼盒琳琅满目,一些月饼礼盒甚至卖出“天价”,商家借机搭售高档商品,传统的节庆变了味。近日,市商务局和驻局纪检组协调和推动市食品行业协会、市商业联合协会、市烘焙协会、市餐饮行业协会和厦门老字号协会等五家行业协会,联合发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月饼市场健康发展倡议书》,旨在大力宣传引导,促进行业自律,自觉抵制生产销售劣质、过度包装、“天价”的月饼,规范经营行为,鼓励文明、健康和绿色的消费方式。
《倡议书》强调,各生产和销售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GB 19855《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重视食品安全,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月饼产品。进一步规范月饼销售行为,所有经销单位杜绝月饼搭售;不销售无QS标识的产品;委托加工企业,应按相关要求,在包装的标签标识上标注可追溯性的信息。密切关注月饼市场动态,注重产品创新与市场开拓;各知名品牌及骨干企业应带头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发挥在市场中的示范与主导作用。提倡企业诚信经营,各月饼生产企业及相关单位应以良好的产品质量,合理的价格,适度的包装,丰富的花色品种,进一步繁荣月饼市场。
【提醒】
多种方式举报违纪
如果您发现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请向市纪委监察局举报。
举报方式多样,可以写信寄至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中共厦门市纪委信访室,或拨打市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电话12388,也可以登录“鹭岛清风”网站(www.xmcdi.gov.cn)举报信箱进行举报;还可以下载“鹭岛清风”App客户端、关注“鹭岛清风”微信公众号,通过反“四风”一键通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