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多处提到“厦门”
●开展九龙江-厦门湾等重点海湾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2017年制定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及减排分解方案。
●选取厦门等地探索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途径,开展污染物入海减排治理、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海洋文化宣传教育等示范工作。
●2016年启动在沿海的厦门市和山区的武夷山市开展地区尺度的核算试点,建立地区实物账户、功能量账户和资产账户。
●厦门国家“多规合一”试点、厦门等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等各类专项生态文明试点示范,统一纳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平台集中推进。
福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战略定位】
国土空间科学开发的先导区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先行区
环境治理体系改革的示范区
绿色发展评价导向的实践区
【主要目标】
到2017年
试验区建设初见成效,在部分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到2020年
主要水系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9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6%以上,近岸海域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达到81%以上,23个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66%以上,福建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环境更好。
台海网8月23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