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 通讯员 徐克)近日,市政府出台新修订的《厦门市临时救助办法》,不仅扩大了临时救助范围,更提高了临时救助标准。
导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新《办法》突出解决因灾、因病、因学等大的变故致贫、返贫问题,扫除社会救助“盲区”,兜住民生底线,把雪中送炭的工作做到位。与此前相比,新《办法》有几大变化。
新《办法》明确,本市户籍居民、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外来人员,由户籍地(居住地)区民政部门给予临时救助;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救助管理站等救助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变化1 临时救助范围扩大了
哪些人可以享受临时救助?这是市民最为关注的问题。根据新《办法》,临时救助对象有两大类,一类是家庭对象,一类是个人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