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厦门 >> 时政要闻  >> 正文
新闻

试点企业可领国税发票了 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营改增试点大幕下月拉开

www.taihainet.com 2016-04-02 07:37 来源: 台海网 薛洋

  台海网4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肖雨)导报记者了解到,5月1日,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行业营改增试点大幕即将拉开,就剩一个月的时间,试点企业应该做哪些准备呢?

  前天晚上,厦门市国税局通过网站和官微发布通知,从4月1日起,试点企业到国税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就可以申领申购国税发票了,对于不超过月销售3万元小规模企业,如果地税发票没用完,过渡期内还可以接着使用。

  厦门市国税局货物劳务处工作人员告诉导报记者,增值税与营业税原理不同,计算方式、发票使用不同,同时国税局、地税局办税地点、软件系统也不同,有可能在短期内给试点纳税人带来一些不便,为减少试点企业的工作量,实现平稳过渡,国税部门专门就税务登记、发票开具以及纳税申报等问题,进行了多项温馨提示。

  已办理地税登记还要办理国税登记吗?国税工作人员解释,由于厦门国地税已经使用统一的税务登记平台,因此已办理地税税务登记(包括临时登记)的纳税人,不需再到国税办理登记事项了,而是由国税、地税部门直接进行数据移交。

  在发票使用方面,按有没有使用税控设备分为两类。国税部门提示,月销售额3万元以上的试点企业,应购置税控专用设备,并参加相关培训;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发票,购买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沿用地税局原来开票软件系统,没有用完的发票过渡期内可继续使用,发票使用完毕或过渡期到期后,可向国税申领发票,并使用国税网络发票系统开具发票。

  试点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呢?国税工作人员解释,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以外),所属期5月份及以后的增值税,必须按月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所属期5月份及以后的增值税,按季申报,所属期4月份的营业税按原申报期限执行。

  国税部门提示,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的纳税人,请在4月28日前向国税局办理税收优惠备案手续,同时国税部门提供纳税申报、缴税等多项网上办税功能,纳税人可选择更便捷的办税方式。

更多内容请扫描二维码关注台海网官方微信(taihai101)

  • 台海网微信

  • 厦门微公益

  • 海峡导报微信

  • 厦门第一时间

相关新闻

  • 厦扩大出口退(免)税无纸化试点
  • 台海网3月3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刘观 张藏) 4月1日起,厦门扩大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范围。导报记者近日从厦门国税部门获悉,本次扩大试点范围为厦门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厦门市集美区国家税务局和厦门市海沧区国家税务局负责管征的,出口退(...
  • 福州后天试点自学直考 记者体验市区自学练车线路
  • 台海网3月30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我省近日出台新规,大力推进驾考改革。福州后天起试点小汽车驾照自学直考,此前警方已公布自学用车的22条训练路线和限行时间。昨日,记者提前体验了市区的几条路线。 小车科目二科目三年内有望在县市考 根据新规,我省将大力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下...
  • 莆田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年内或减税13亿
  • 金融业等4大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台海网3月25日讯(海都记者 陈盛钟 文/图)今年5月1日起,莆田市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4大行业纳入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将全部改征增值税。 昨日,海都记者从莆田市国税局了解到,这些新增行业...
  • 社保降费大幕拉开:至少7省市已出台措施(名单)
  • 多地社保降费落地 保费精简进入快车道 导读 目前各地主要调整的多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都属小险种,三个险种的费率总共只有工资的4%,“从减负的力度来看,目前的还是不够”。 特约记者 张梦洁 北京报道 一轮社保降费大幕拉开。 3月21日,上海市政府发布消息,决定下...
  • 广东营改增试点3年减税687亿 预计未来1年减负360亿
  • 台海网3月20日讯 据中新网报道,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19日,广东省国税局负责人表示,基于此前3年多初见成效的广东营改增试点经验,以及近年来广东国税系统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建设成效,广东将发挥“啃硬骨头”的精...

关于台海网 - 导报广告价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友情链接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算举报电话:0592-968801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4) 闽ICP备07001623号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版权声明: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海峡导报(台海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免责声明:台海网转载自网络的文章和图片,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用,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内容仅供参考。
如我们使用了您的作品(包括文章和图片),请作者与本网联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网,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