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 通讯员 刘德英)为了加快人气商气集聚,日前,集美区印发《集美区鼓励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繁荣地方经济。《办法》规定,5万平方米以上的专业市场,可获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办法》规定,对2016年1月1日起新增纳入统计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和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5%以上的原有纳入统计限上住宿餐饮企业,按其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量的6‰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此外,对2016年1月1日起新增纳入统计限上商贸企业和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5%以上的原有纳入统计限上商贸企业,按其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量的4‰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办法》还鼓励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剥离销售业务。规定自2016年起,对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为主体新设立的销售公司,在享受其他奖励的同时还可获一次性奖励5万元。《办法》还鼓励商业载体建设。在集美新建专业市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自企业纳税当年起,给予长达5年奖励。其中,前三年按其税收区级留成部分100%奖励,后两年给予50%奖励。
专业市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实行统一结算的,给予市场营运管理企业电子结算平台及硬件投资一次性5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