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3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为保障革命“五老”人员及“五老”遗孀生活水平,从2016年1月起,厦门提高革命“五老”人员及“五老”遗孀定期生活补助标准。
据悉,此次按照略高于2015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8.2%),提高厦门市革命“五老”人员及“五老”遗孀定期生活补助标准。
具体是:革命“五老”人员每人每月由 1130元提高至 1225元,增加95元;革命“五老”人员遗孀每人每月由600元提高到650元,增加50元。
革命“五老”人员及“五老”遗孀定期生活补助金由各区民政局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