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集美区的保障房
台海网3月1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泓/文 常海军 /图)昨天,导报记者从厦门市住房保障办获悉,今年首批保障性租赁房将于下月1日起开启意向登记,4月28日进行摇号,共提供岛外房源约3000套。
此次依然实行按批次轮候分配原则,面向全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有关部门提醒,先前参加意向登记但没被摇上号的申请户,不可以直接参加该批保障性租赁房摇号,依然需要重新参加今年的意向登记。
意向登记需提供个税明细
据悉,依照目前的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有需要的申请户要先进行意向登记,经过公开摇号后,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户才能办理正式的申请受理。
其中,从4月1日开始至4月22日,为意向登记时间,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并按规定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供核验,还需提交2013年、2014年和2015年三个自然年度的申请家庭成员《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或者养老金证明材料或者失业证或者其他相关收入证明材料供核验。登记后可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单》。这次新增需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前三年《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证明材料,是为了减少无效意向登记申请户数量,提高意向登记申请户的摇号入围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