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 通讯员 李剑婷)明年,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职工最高可获8.3万元补助,以及省级工会的相应配套补助。
自2016年1月1日起,厦门市总工会将在全市组织开展第十一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保障费用可选36元/期或60元/期,保障期限为一年。
导报记者注意到,保障项目涵盖一般住院补助、重大疾病补助、意外事故补助、单病种医疗费用补助、单次住院医疗费用补助、直系亲属亡故安抚金等。
职工最高可参保双份。参保职工单份最高可获市总工会41500元补助,参保双份的可获83000元补助。同时省级工会也会给予相应配套补助。
与此前相比,新一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进一步放宽补助申请条件,对原申请条件中的“医疗费用自付总额”,取消“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限制,保障范围更广。同时,调整了补助起付基数,补助款项全部由网银支付,缩短资金支付周期。
据统计,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市超50万人参加了厦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较2014年增加4万人。补助发放达12000多人次,补助金额达到2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