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考驾照自学、直考,这一驾训改革方向昨天再度出现,国办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及,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意见表示,2016年上半年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深入推进改革实施;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学车自考提了多年,现在离我们究竟还有多远呢?昨天,导报记者从厦门市运管处、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两部门尚未收到“意见”,但已经在网上第一时间看到相关内容。
“自备车辆”哪里来?
学车“自学直考”,首先要解决车的问题。根据“意见”,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
目前,驾校使用的教练车,主要是加装了副刹车、辅助后视镜,教练在他的位置上,可以及时踩住刹车。一家驾校的李教练介绍,加装的过程并不复杂,只要在车内的铁板上挖洞、锁螺丝。
但是,“意见”中又规定,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驾驶学习。“租赁改装过的车辆,算不算经营性?如果算,就不能租。”李教练说,不能租,就只能在自己的私家车上改,但“私家车正常不会装,七搞八搞,恢复原状很难”。
“意见”指出,应当制定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李教练认为,这就是相当于规定,自备车辆必须具备什么样的安全技术条件,要经过机动车技术安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