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 指导监督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
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局由厦门市国土房产局设立,将具体指导监督厦门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总管理,指导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管理和利用工作,指导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社会查询服务;研究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不动产登记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调处重大不动产登记争议;提出解决不动产权属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统计、监测,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
分散在市市政园林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承担的林地登记、海域登记等职责也同时进行整合,划入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农业局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在过渡期满后划入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并明确调整后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不动产登记职责分工。
据市国土房产局相关人士介绍,成立不动产登记局、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对于保护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将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和数据整合,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发放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和依法公开查询。
据介绍,到了2017年,厦门市将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和依法公开查询。不过,对于目前厦门不动产登记管理实施的具体进展,市国土房产局相关人士并未详细透露。
整合 多部门具体分工更加明确
在这次对不动产登记的整合后,各部门相应职能也更加明确。其中,市国土房产管理局将处于主打地位,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还将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
同时,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制定土地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房屋产权管理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等职责,都归该部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