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厦门 >> 时政要闻  >> 正文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再添“大病补助”福利

www.taihainet.com 来源: 台海网 兰文 用手持设备访问
二维码

  台海网(微博)4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 通讯员 李剑婷)近日,福建省总工会决定在职工医疗互助的框架下新建全省职工“大病补助”制度。

  根据规定,已参加厦门市医疗互助保障活动的职工,因患大病住院,经医疗保障制度及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医保目录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再扣除参加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普通病补助”后,在一个互助周期内净自付仍达6000元(含)以上,可通过职工“大病补助”资金给予救助。

  其标准如下:职工净自付在6000元-1万元(含)的,给予500元定额补助;1万-3万元(含)的,按10%比例给予补助;3万-8万元(含)的,按15%比例给予补助;8万元以上的,按20%比例给予补助。原则上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此外,对于家庭生活非常困难的职工,还可由市总工会提出申请,省总工会将视情况给予适当增加补助。

相关新闻
看!咱职工的春晚真精彩 歌舞、小品、魔术、诗朗诵还有萌狗给您拜年

台海网1月2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文 常海军/图) 这是草根明星的舞台,这是职工文化的盛宴。春节将至,昨晚,由厦门市总工会、厦门广电集团主办的“特区建设者之春——2018厦门职工春晚”在厦门广电集团演播厅上演。   14个精彩的节目,表演者都是草根一线的职工。劳模、...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出炉 为患病职工减轻医疗负担

台海网1月19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为帮助患病职工减轻医疗负担,给予困难职工更多帮助,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总工会在全市职工中组织开展第13期医疗互助保障活动。新一期的办法为参保职工本人提供的保障项目及补助标准,延续了上一期的保障计划,基本不变。   凡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省部属在厦单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开始办啦 参保期限为今年全年

台海网1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 通讯员 李剑婷)从今年1月1日起,厦门市总工会将在全市职工中组织开展第十三期医疗互助保障活动。职工只需缴纳很低的保费,即可享受医疗保障,参加保障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以60元版保障计划为例,参保职工每年缴纳60元保费,...

外地职工节后返厦 工会帮你补助路费

台海网1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钱玲玲 通讯员 李剑婷/文 常海军/图)春节就快到了,厦门市总工会又给职工送出一个“大礼包”。年后,返回厦门工作的外地职工,将可以享受交通补助,根据路程远近,补助金额为50元至300元不等。   昨日,导报记者获悉,为鼓励外地职工春节后返厦工...

基层“最美职工”林智勇:用青春点亮万家灯火

台海网1月2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这个元旦假期,林智勇既顾不上休息,也没有时间在朋友圈追忆18岁。 一如往常,他忙着带领电工队伍,排查电路隐患,检修电力设备,以保障假期辖区正常供电。35岁的林智勇,是国网漳浦县供电公司深土供电所所长,从业十多年,不分寒暑,始终坚持用青春点亮万家灯火。 2005年,从边防武警部队退伍后,林智勇进入漳浦县供电公司,成为运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