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4月1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泓 吴林增 骆余民)开栏语:3月24日,省联席办会同省住建厅、省国土厅、省民政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就厦门市4起信访事项进行了实地督查。导报记者作为督查组成员,全程参与了4起信访事项的督查过程。
信访作为民意上传的渠道之一,今天起,导报将通过系列报道,对厦门市信访工作进行个案报道,让大家了解厦门信访工作中的那些事儿。
集美区的林女士,从2012年2月开始,先后多次到各级部门进行反映情况,而其上访的诉求就是——为什么同样是拆房子,补给我的钱却少了?
3月24日,联合督查组对这起信访事项进行了实地督查,解开了这起信访事项的脉络,进一步提出了化解方案。督查组分成两个小分队,一队查阅所有的信访材料、档案等,另外一队前往事发现场,以及与信访诉求人林女士面对面,聆听她的诉求。
部门回应
没有改变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
就林女士的诉求,杏滨街道办事处答复,集美区相关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林女士等人信访事项相关事宜认为,对“海翔大道前场被拆迁户”,拆迁人均按照相关政策及法规进行拆迁安置,补偿款足额到位;针对剩余11户被拆迁户的实际情况,采取“一户一(对)策”的补偿方案(指:给予“修缮拆除、土头清理”方面的不可比性补助),没有改变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没有侵犯到其他被拆迁户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