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2月11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定规矩,建制度,拓渠道,强监督,早提醒,严教育。
2014年,是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积极作为,善于监督的一年,在这一年内,他们聚焦主业,认真履职,抓好违纪问题线索筛选、信访案件交办核查和实施信访监督等重点工作,强化并服务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
去年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接到信访举报总量以及检控类初信初访量大幅攀升,特别是信访总量和检控类初信初访量两项重要指数均创历史新高,切实发挥了信访举报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纪律审查工作“提速”奠定了坚实基础。
记者 江海苹 陈冬 通讯员 洪榕略
【打基础】
两办法五规定 规范信访举报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举报范围包括哪些?举报信应该怎么写?举报有功人员将受到何种奖励?纪检监察机关如何保护实名举报人?
去年12月,市纪委用整整一个版面在厦门日报刊登了《厦门市纪委监察局保护实名举报人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详细披露和解答了信访举报工作方式和工作流程。这一举措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围绕完善执纪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两个方面,市纪委去年共起草了两个办法、五个规定,努力从制度的层面来解决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的基础性问题。”市纪委一位分管领导如是说。
为吸引群众参与信访举报,保护奖励实名举报人,畅通来电举报渠道,市纪委建立和修订完善了有关规定或办法,解决了奖励金发放的实施部门和程序的问题,明确了奖励条件、奖励金额。完善了纪检监察机关的义务、举报人义务、回避制度,以及制止打击报复规定等内容。建立了市纪委监察局领导定期接听群众来电工作制度,今年进一步完善为委局领导定期到信访室接访,跟进指导信访问题的调查处理,推动信访问题解决。
为规范业务外信访件受理移送流程,厦门市纪委与市信访局、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协商,共同制定了双方职责范围内信访件双向移送的具体规定,将各自收到的属于对方业务范围的信访件,定期相互移送处理。制定了《关于反映中属、省属驻厦单位信访件属地管理的规定》,使处理中属、省属驻厦单位信访件有规可依。
规范有效的制度,大大激发了群众参与信访举报的热情,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总量同比上升53.44%,检控类初信初访上升7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