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
上海自贸区保税展示交易政策落地厦门
此前,海关总署决定尽快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今年9月,厦门海关作为比较成熟的关区,在全国率先逐步复制推广这14项创新制度,首批复制推广其中的6项制度。
据厦门海关关长柏华冰介绍,本次复制推广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批6项制度从9月3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复制推广,9月18日起则复制推广到区外符合条件企业;第二批4项制度将于辅助管理系统开发完毕后复制推广;第三批4项制度将根据有关部委批准情况和企业需求,在报经总署核准后,在具备复制推广条件基础上再适时推进。
“首批复制推广的6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包括区内自行运输,保税展示交易,简化统一进出境备案清单,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和集中汇总纳税。”柏华冰告诉记者,这些措施以前只有自贸区可以推行,但是申请自贸区需要严格的要求,时间也比较长,厦门作为成熟关区,就先试先行。
厦门海关的工作人员介绍道,在11月13日,厦门海投物流有限公司5400瓶葡萄酒顺利进驻“厦门海沧进口酒类保税展示交易中心”,开始为期6个月的保税展示交易,这也标志着上海自贸区14项创新监管制度之一的“保税展示交易”正式落地厦门。此外,记者了解到,信诺国际、宝象两个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中心项目,也预计将于年底或明年上半年投入运营。
【税务机关】
在加紧研究探讨创新税收服务方案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发出通知,决定将上海自贸区创新税收服务措施将逐步向全国税务系统复制推广。我们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加紧研究探讨自贸区创新税收服务措施的实施方案。”厦门市国税局、地税局的工作人员均表示。
记者了解到,上海自贸区建立一年来,上海自贸区国税局、地税局试行“办税一网通”十项创新服务措施,受到纳税人和社会各方面的肯定和支持。目前,这十项创新服务措施均已纳入《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其中两项已在全国复制推广,其余八项创新服务措施也将于2015年1月起分时段分区域逐步推广。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经过审慎评估,认为其中五项已具备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条件,另外三项可在一定范围内试行复制推广。
据了解,全国复制推广的两项创新税收制度包括网上区域通办、创新网上服务。网上区域通办即涉税事项网上区域通办,指纳税人可以在其主管税务机关的任意办税服务点办理各类税收业务事项。而创新网上服务即涉税事项网上服务体验,指税务机关进行纳税人信息网上收集、纳税人需求网上采集;对纳税人开展网上涉税信息推送、提醒等主动服务。
其余八项创新服务措施则包括网上自动赋码即税务登记号码网上自动赋码、电子发票网上应用、网上自主办税、网上直接认定即网上资格认定、非居民税收网上管理即网上非贸管理、网上按季申报、网上审批备案即涉税事项网上审批备案和纳税信用网上评价即纳税信用管理的网上信用评级。
据相关人士介绍,作为一项国家战略,自贸试验区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而非政策优惠,要建设制度高地,而非政策洼地。S4C13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