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0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导报记者昨日获悉,因轨道交通建设,厦门市政府决定征收厦门公交集团位于湖滨中路64号的加油加气站。同时,为缓解公交车加油加气紧张状况,在东渡原厦门市燃气总公司地块内划拨3858.242平方米用地,斥资3000万元进行公交加油加气站及附属楼(含站房及办公楼)的建设。
据了解,这一新建加油加气站为油气合建二级站,设计加气规模为20000Nm 3/d,可供约180 辆公交车加气。项目计划建设期为2015 年1月到2016年1月,建设施工期为12 个月。
该项目用地权属为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市燃气总公司,其建筑物办公楼(建筑面积1711.43m 2)权属归厦门燃气总公司,其余站房等建筑物及加油加气站权属归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