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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礼包”鼓励“中国合伙人”
台海网(微博)10月3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鲍娜)除了为企业奉上三个实惠的“大礼包”外,对于那些想自己创业当老板的厦门毕业生来说,也同样有诱人的“大礼包”送出。“创业大礼包”的受惠对象,限定为厦门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三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且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独资或合资、合伙创办企业且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
鼓励以知识产权出资
首先,在工商注册时,这部分毕业生不受最低出资额限制,鼓励其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科技成果等知识产权出资。同时,放宽经营场所条件,除高校毕业生申请入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和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外,允许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设立的企业依照规定将租借房、其他商业用房,以及市、区政府,各类开发区、投资区、高新技术园区确定的办公集中区的“格子间”等作为企业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登记。
其次,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缴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缴人事代理费用。
贴息贷款额度10万元以内
第三,自主创业有贷款需求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其它形式小额贷款贴息政策,贴息贷款额度10万元以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取得其他经营资质,进行税务登记并提供纳税记录或证明,办理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并开展正常经营的,每经营1年给予3000元创业奖励,奖励期限为期2年,同一人员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在一个以上的,按一个的标准给予奖励。
毕业生自己当老板后,还有“带动就业奖励”。比如吸纳本市户籍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每吸纳一人给予1000元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奖励期限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