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有奖励 按人头给奖金
厦门市辖区内企业接收高校毕业生,将给予多重奖励和扶持。其中,厦门辖区内企业当年度接收5名及以上首次就业的厦门生源毕业生满一年的,按接收人数及实际工作年限给予一次性奖励,用于补贴企业培训、招聘等人力资源工作费用。
具体标准现调整为:一年期的每人500元,两年期的每人800元,三年期及以上的每人1200元,所需经费从财政安排的市人才发展专项经费中支付。需要强调的是,实际工作年限以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签订合同及缴交社保为凭。
接收困难毕业生 社保最高补贴3年
用人单位招用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厦门生源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厦门生源毕业生,与其签有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享受社保补贴,而且是按实际招用人数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应为所招用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部分给予补贴,用人单位先缴后补,补贴最高年限为三年,所需经费从市、区就业专项经费中支付。属于厦门生源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可申请贴息贷款 最高不超200万元 对于发展中的企业来说,充足的资金流是相当重要的。相信看到下面这条激励政策,中小企业主绝对瞬间变“星星眼”。“就业意见”中明确,招收厦门生源毕业生达到本单位当年度所招收毕业生总数25%+连续工作满一年+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获得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
一是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市、区经发局优先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优先安排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或补助;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