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6月1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厦门市政府拟定于今年7月对 《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为提高检查效果,厦门市法制局日前向社会各界征集对该法规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截止日期为6月30日。来信请寄: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市行政中心东楼四楼厦门市法制局行政执法监督处(邮政编码:361018);电话:5094509、5359625;传真:5094506;电子信箱:fz5094509@xm.gov.cn。
《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厦门市颁布的首部涉水事务地方性法规,围绕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以及水资源配置和节约等方面提出要求、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