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荫新也留意到相关部门对这一问题的回应:将把 湖沿线的公园收归“公管”,但有个“三年过渡期”。对收归“公管”的举措,他认为非常正确,但对三年的“过渡时间”,他认为太长了,“应该快刀斩乱麻,不能拖拖拉拉,该采取强制措施,就要采取强制措施。政府要为广大人民服务,不是只为少数商家服务,对一些商家,该补偿的可以补偿一点。”
【评论】
决心要体现在行动上
高档酒楼、私人会所侵占公园绿地,其实也不是个新问题,它早就存在了。多年以来,“整治”的声音也一直不绝于耳,但是,大多最后都成了“纸上谈兵”,被市民诟病的酒楼、会所,依然继续堂而皇之地经营。
但这次,我们感到整治的力度有些不同以往了,首先是高层层面,市人大专题执法检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并确定从体制上着手,将企业管理的公园收归“公管”,破解“以园养园”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突出的植物园,采取了责令限期搬离的“硬手段”。
这是多年以来,对公园问题的处理方案中,首次触及体制改革问题。而这个问题,也被许多专家认为是最关键的症结所在,可以看出,厦门市高层已经下了决心。
但是,从市民的角度看,光有决心并不能让大家信服,只有立即拿出实际行动,才能得到大家的支持。
广大市民希望,即使理清这些问题确实需要三年过渡期,在这三年内,政府部门也不能继续碌碌无为,应该立即着手把公园内的商业项目逐一梳理,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至少要让大家知道,到底还有哪些违规项目还在经营?收取的高额租金用到了哪里?这些违规项目何时能清理,要给大家一个更明确的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