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1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李玉燕 陆军航 通讯员 张贤日)今后,两岸交流、经贸发展交流,将有更好的平台。昨日,中华两岸旅游暨经贸发展协会厦门市代表处正式挂牌。
据介绍,中华两岸旅游暨经贸发展协会厦门市代表处,是《厦门市台湾经贸社团在厦设立代表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实施后,在厦设立的第四家台湾经贸社团代表机构。今后,中华两岸旅游暨经贸发展协会厦门市代表处,将致力于促进海峡两岸经济发展,开展经贸、旅游的交流服务。
据悉,近年来,海峡两岸社会组织交流交往日益频繁,台湾民间团体在厦门设立代表机构的意向日渐增多。今年3月26日,民政部发函同意厦门在全国率先开展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体育、慈善领域的八类台湾民间非营利组织在厦代表机构备案管理工作。
在此,民政部门提醒:台湾经贸社团向备案和管理机关厦门市民政局申请设立代表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必须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且存续两年以上;有在本市开展业务活动的意愿,该业务活动有利于本市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代表机构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代表机构有固定的住所和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代表机构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