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新规,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想在厦门买房的群体,基本不会超出305万人的范畴。
台海网4月11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 最近厦门版“国五条”细则出台,挡住了“补缴社保证明购房”这条道,让不少真正在厦门工作的购房者的压力稍微减轻了一些。据记者了解,根据厦门地税的统计数据,厦门全市社保参保总人数截至2012年年底为305万人。在“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这条规定实施后,真正在厦门居住和生活的人将“不用再与全国人民抢房”。
在厦门版“国五条”细则生效后,新开盘的楼盘现场,一些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外地购房者被取消了购房资格。对此,部分本地购房者感到压力有所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