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满人
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二手房交易大厅的取件窗口挤满了人,等待人数达140人。这些取件的大都是上个月中旬赶着来办理过户的购房者
很冷清
昨日的二手房交易大厅,与几周前不同的是,受理过户的综合收件窗口如今略显冷清,2个预留窗口已恢复到往日的关闭状态,收件窗口的等待人数只有23人
受青睐
由于细则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今后这样的房源将备受购房者青睐
受“国五条”影响,和全国许多城市一样,我市住宅购房需求在三月份集中释放,“忙看房”、“速成交”、“抢过户”的情形频频出现。然而,随着近期各地“国五条”细则密集出台,市场观望情绪渐浓。昨日是厦门版“国五条”细则出台首日,记者走访了我市部分中介门店、二手房交易大厅及一手房开盘现场。
台海网4月4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一手房开盘:
外地购房群体减少
昨日是“国五条”厦门细则出台首日,位于会展中心L厅的某楼盘开盘现场十分火爆。487套住宅房源,共有700多组选房者参与,且每人仅限2分钟的选房时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选房真的像抢白菜一样!”快速抢下一套94平方米住房的陈先生说,他之前花了好多时间做功课。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不少购房群体是以子女名义购买首套房,或者是外地户籍在厦缴交社保已满一年的。“细则对我们首套购买者应该影响不大,主要是担心二手房刚需购房人群会转移到岛外一手住宅上,所以希望尽早买下来。”焦急等待选房的王小姐说,受“国五条”影响,开发商购房资格预审时已排除了相当部分购房者,不然购房者数量可能会更多。
厦门版“国五条”实施细则要求非本地户籍购房者“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且不得补缴”。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郭忠宗说,“相比此前累计交满12个月的规定,逐月连续缴交1年且不得补缴的规定更加严格,这将限制很大一部分外地购房人群。”
业内人士称,新政出台后,短期内对市场有一定的冲击。
二手房交易大厅:
收件仅三成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市政务服务中心的二手房交易大厅。只见大厅内与几周前不同的是,受理过户的综合收件窗口如今略显冷清,2个预留窗口已恢复到往日的关闭状态,而取件窗口却挤满了人。排队取票机上显示,收件窗口等待人数是23人,取件窗口等待人数则达140人。
“现在取件的,大都是上个月中旬赶着来办理过户的购房者,细则出台后,来办理过户的明显减少了。”一位房产经纪人刘先生昨日带着客户来办理过户,据他介绍,这一单买卖双方已就20%增值税费在协议中做好约定,由双方各付一半。
我市的细则规定,对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原值的,按交易总额的1.5%计征。这使得部分买房者又转为观望。
中介门店:
问的多买的少
记者在禾祥西麦田房产门口见到了正在看房源信息的王女士。上个月,她一直在关注周边二手房源情况,但看了几套都不是很满意。随着细则出台,她打算“再看看”。
据该中介负责人介绍,最近像王女士这样持观望态度的市民越来越多。“迫切需要买房的刚需一族都赶早下手了,现在来看房源情况的客户多半比较犹豫,需要花时间解押贷款的房子更是少人过问。”记者在思北、松柏一带的二手房中介看到都略显冷清。“和前两周相比,这几天的看房人群大概减少了三分之二。”置强房产总经理余永灿说,由于二手房市场出现降温迹象,公司门店扩张计划也将暂缓,转而继续观望市场变化。
由于细则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不少中介人士表示,今后标有“满5年”且“唯一住房”字眼的房源将备受购房者青睐。但是,余永灿也提醒说,“唯一住房”往往是卖方单方面的说法,因此,买卖双方最好能在协议中补充约定,若经房管系统核实与情况不符,卖方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我市集中整治
房地产市场秩序
本报讯(记者 梁辰)我市已全面启动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专项集中整治,重点将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4月2日,市国土房产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等多部门组成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组,到“莲花新城”等房地产项目及门店较多的二手房中介企业丹厦房产开展实地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厦门丹厦房产行销策划有限公司旗下各门店在与购房人签订经纪合同或委托合同时,没有对其购房资格进行预先审查,并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检查组要求丹厦公司应将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前移。
检查组在走访中发现,湖里区某项目高层住宅共203套,3月17日开盘当天,仅认购137套,但部分媒体夸大宣传,称“一小时销售10亿”,“时光”盘等,造成房源紧张假象,且该项目高层住宅申报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差距较大,存在虚高现象。检查组表示,这些做法误导消费者对市场的判断,干扰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针对该项目的上述问题,市国土房产局已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企业限期整改。
市国土房产局表示,我市将严格按照“国五条”实施细则,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哄抬房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的住房限购措施。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对商品住房预售方案进行预审,并继续总结完善本市价格引导经验,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自觉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