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环岛路临海建筑不能高于7米
因为岛内开发强度过大,近年来本岛的一些特色风貌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针对这一问题,《草案》专门对特色风貌保护做出了规定,对岛内环岛路、鼓浪屿、万石山、中山路等重点地段进行了具体规定。
环岛路沿线临海一侧,总体上规划建设为公园绿地、沙滩及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小型设施,建筑高度应控制在7米以下。
鼓浪屿改建应降低建筑密度,严格控制建筑总量、建筑体量、层数,绿地率必须大于50%。
万石山管理要严格控制各类建设行为,有计划地往外迁移景区内居民。
中山路、思明北路、思明南路、镇海路口以北路段以及由规划确定的保护范围内的路段,改建应保持原街景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