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线嘉宾:厦门市地税局副局长 洪和平
台海网4月1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 文/图)新的个税法去年9月实施以来,厦门平均每月有186万纳税人享受到新法带来的减税好处,其中主要是普通工薪阶层,每年可以少交工薪个税16亿元。
昨日上午,厦门市地税局副局长洪和平接听市长专线时,介绍了地税部门落实税收社保惠民新政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洪和平介绍,新个税法在厦门市得到了全面落实,主要受益人群有三类:一是按月领取工资的纳税人,新法实施以来,平均每月有186万纳税人享受到新法带来的减税好处,每月少缴工薪税款1.35亿元,每年可减工薪个税16亿元。
二是全市各行业个体户和承包承租户,全市1.83万户个体户、承包承租户普遍税负同比下降20%,全年少缴经营所得个税2400万元。
三是出租车行业,全市出租车行业的个人所得税税负由原来的1.5%下降到1%,每辆车车主一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由原来的2250元下降至1500元,少缴纳750元,全市车主一年少缴个人所得税330万元。
年收入超12万元的高收入者,仍需自行申报个税。去年,申报者的数量达到37195人,较前年增长16.93%,与预计数量比较接近,多数纳税人都能自觉申报。与2007年首次开展个税自行申报时相比,这一群体已翻了一番多(2007年申报1.6万人)。
此外,厦门市政府去年年底还出台政策,从去年12月到今年11月期间,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费率。此项政策将为全市各类参保单位和个人减负超过12亿元。
厦门市地税局还对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了归纳和细化,有利于降低厦门会展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的税负,促进厦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