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9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黄智敏)《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明天(3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条例》要求,厦门各区都至少要建一个全市性综合公园,岛外四个区的市级综合公园的规划建设,今年就将起步。
规范清理公园内餐饮娱乐项目,是《条例》中备受关注的另一大内容。今年上半年,市政园林部门将首先对全市公园范围内已经建设的餐饮、娱乐等设施的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
岛内将有57个社区公园 根据《条例》要求,全市各区都至少要建设一个全市性综合公园。
截至2010年,厦门公园数量达66个。从分布上看,主要集中在厦门本岛,岛外相对较少,特别是位于城区的综合性公园更少。
根据《条例》要求,岛外四个区的市级综合公园的规划建设,今年就将起步。
《条例》还明确要求,新建居住区应当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建设社区公园。对此,根据去年制定的《本岛社区公园用地控制规划》,岛内两个区共规划57个社区公园。从2010年至今年,岛内要新建、改造35个社区公园,2020年之前还要再建设18个社区公园。
公园内不得规划建餐厅
《条例》还规定,公园内不得规划建设餐厅、酒吧、歌舞厅、夜总会、宾馆、酒店、会所等商业经营设施,以及有碍景观或者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违反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建设餐饮、娱乐等营业场所的,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公园”的名字不能乱起,不符合公园设计规范、不对公众开放的场所,以公园名称冠名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