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1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 双职工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原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将更加方便。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近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市出台两项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提高:单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原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双职工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原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可贷额度的计算公式:由原按职工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交额的60倍提高到80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这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提高,主要是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在确保住房公积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满足职工合理的购房贷款需求,积极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进一步减少利息支出,减轻还贷压力。同时,继续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抑制投资和投机性购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还审议通过了《厦门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对象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尚未结清,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的职工。根据实施办法,今后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将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