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9日讯 29下午,中共厦门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市纪委领导机构,洪碧玲当选为中共厦门市纪委书记。
会议由洪碧玲主持。会议应到市纪委委员33名,实到32名,符合规定人数。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以差额选举方式,选举洪碧玲、黄聪敏、周进、燕苏闽、苏培雄、柯军、薛坚、苏德本、颜文聪为中共厦门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其中,洪碧玲当选为市纪委书记,黄聪敏、周进、燕苏闽当选为市纪委副书记。
新当选的市纪委书记洪碧玲在会上发表讲话。就如何加强新一届市纪委班子自身建设,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要准确站位,有效作为;要践行宗旨,执政为民;要维护团结,增强合力;要清正廉洁,树好形象。
洪碧玲简历:
女,汉族,1957年7月生,福建南安人,198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2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
1978.02——1982.01,在福建师范大学中文系学习;
1982.02——1987.05,福建省委地下党办干部、落实办干部、副主任科员;
1987.05——1991.06,福建省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科员;
1991.06——1997.08,福建省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副处长、党政干部处副处长、党务干部处副处长(正处级);
1997.08——1999.11,福建省委组织部党务干部处处长;
1999.11——2001.06,厦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副厅级)部务会成员
2001.06——2001.09,厦门市委常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1.09——2011.9,厦门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1.9—— 厦门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