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遭遇“小三”如何保卫财产?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蓓律师:许多女人疏于保护应该属于自己的财富,一旦离婚,《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中规定的妇女的财产权很难得到保障。
如果婚姻破裂的结局已经注定,那么,在失去感情的时候,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保护自己和孩子未来的生活?
离婚前的保护措施:1.搜集夫妻共同财产凭证。保存家中存折卡号、工资卡号、股票、基金账号,将这些单据复印留底。对房产证、购车协议这种大额不动产,尽量保存原件,如果不能,也要妥善地保管复印件。2.防止对方隐匿共同财产,如果担心对方进行财产转移,可以委托调查公司,通过他们,可以调查有关的财产信息和线索。3.冻结财产。如果你发现对方已经开始转移财产,要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房产、汽车、存款账户、股票账户。
离婚时的保护措施:关键在协商离婚签订协议时,要对夫妻的共同财产、债权、债务,个人债权、债务,财产分割与履行,做出明确的约定。包括写明财产具体分割方法、明确共同债权、债务及个人债权、债务以及财产分割以后怎么去履行等。
离婚后的保护措施:如果发现了隐藏财产的线索,有权在两年内提起诉讼,提出重新分割财产。如果感觉到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除非签订协议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形,否则法院是不受理的。离婚后,在孩子的抚养费越来越高昂的情况下,女方有权要求变更离婚协议上写的抚养费金额,如果对方不同意,也有权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立场
出发点值得鼓励走向成熟尚待观察
厦门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朱冬亮:“反小三联盟”是社会“小三”现象愈演愈烈的一个自发的民间婚姻维权活动形式,它与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的嬗变有很大的关系。反映在现实生活中,诸如“小三”、“二奶”之类的现象是社会竞争激烈和事业竞争向家庭配偶竞争蔓延的一个带有扭曲性质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是中国过去“三妻四妾”现象的现代变异。
“反小三联盟”主要是由“小三”受害者(且大多是女性)组成的松散团体,她们试图通过自身的心理和身心调节来尽量降低“小三”给自身及家庭生活带来的伤害,这种出发点是值得鼓励的。不过,由于“反小三联盟”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活动内容和主旨,而仅仅是一种社会公众倡议,因此其最终发展走向还需进一步拭目以待。
实际上,西方国家社会类似的民间团体很多,如反家庭暴力团体、婚姻危机干预中心之类的。“反小三联盟”似乎可以从中吸取一些成功的经验。而目前,该联盟是提醒社会各方关注这种现象,同时让更多人关注这种现象,未来,甚至可以促进国家相关部门修改《婚姻法》或者出台针对性的法律条款,以更好地维护“小三”受害者的权益,加大社会对“小三”的惩戒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