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讯 两岸签署的ECFA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涉及货物贸易早期收获的产品享受了降税优惠。1月1日,大陆对台出口及进口第一单均在厦门顺利通关。
大陆第一单ECFA早收计划出口货物,于1月1日上午由厦门佛权进出口有限公司向东渡海关正式申报向台湾出口一批卫生香22.6吨,厦门检验检疫局签发大陆第一份原产地证书,该批货物已于当天上午完成验收。该批商品在台湾的税率由原先的5%降低到2.5%,企业可以节省税款折合近3000元人民币。
第一单ECFA早收计划进口货物为厦门鑫金鹭果蔬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台湾水果(包括橙300箱、哈密瓜50箱),净重4.08吨,货值2920美元。金门县商业会1日中午为其签发了原产地证书,该批货物于1月1日下午运抵厦门同益码头。该批货物的税率从原先的11%和12%统一降至5%,企业可节省税款约1200人民币。
为了确保ECFA货物顺利通关,海关、检验检疫局在东渡联检中心设立ECFA专门受理窗口,提供通关便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