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2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实习生 余燕斌)买卖二手房,再也不用担心上当受骗。昨天导报记者获悉,《厦门市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办法》已获市政府批准,今后凡是租房、卖房,都得在网上备案登记。
相比于过去用纸张,现在改成网络备案以后,对于租房者、买房人来说,将有效防止“一房多卖”现象,市民能了解到市场上有多少真实的二手房出租、出售信息;对于卖房人而言,也不用担心钱被骗走。
另外,不通过房产中介卖房、出租也可以,新规规定,可以向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发布房源信息;达成交易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当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提供网上备案系统,签订交易合同的平台。
如果房地产中介违反规定,没有如实提供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备案信息,不遵守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制度和网上备案系统操作规程,市国土房产局将把房产中介的不良记录,记入诚信档案,责令限其改正,并暂停网上操作资格。
新政解读
为了更好地让市民理解新制度,导报记者假设“市民王军要卖房,市民李明要买房,找到中介小林”为例,为您详细解读“二手房网上备案登记”。
卖房:先验证你是不是屋主
市民王军有一套两房一厅的二手房想卖,出价100万元。他带着房产证、身份证等信息,找到了小区附近的一家房产中介。
中介人员通过国土与房产局的网上备案系统,验证王军是不是屋主。没错,王军就是屋主,中介人员看到信息以后,决定和王军签订《委托合同》。
合同签好以后,中介把合同文本传送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备案,留下证据,再帮王军把二手房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备案系统。
过了两星期,房子一直无人问津,王军觉得叫价太高,想要更改价格。他和中介协商以后,让中介到网上备案系统更新信息,把价格改成90万元。如果不想卖房,王军也得让中介人员通过网上备案系统注销信息。
买房:可上网核查房屋情况
就在王军想卖房的时候,急着结婚的李明正在寻找一套婚房,他在网上备案系统看到了王军的二手房,并进一步了解房子的这些信息:
房屋建筑面积、结构、位置、用途等;房地产交易条件;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联系方式和主办经纪人员;其他相关信息。李明找到房产中介,让中介带着他去现场看房,并和王军见了个面,了解房子的情况。
李明和王军开始侃价,双方你来我往,“斗法”了三天。最终,谈妥88万元成交。可是,李明还是不放心,王军的房子会不会一房多卖?他通过中介,到网上备案系统,了解房子的信息,产权人是不是王军等。
成交:签订合同后要上网
两天后,王军和李明决定签合同,由中介小林为他们提供交易合同网上备案服务。在签下合同之前,谨慎的李明又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再次比对房地产的权属状况,才放心签下。
双方签下《房地产买卖合同》,房产中介通过网上备案系统,把这些合同上传备案。这样一来,如果王军的房子再被拿来卖,别的市民网上一查便知。
怎么付钱?新规为了避免房产中介携款潜逃,保证交易资金安全,设定了两种交易方式:一是双方自行决定钱怎么给,但是得办理《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二是通过房产中介或交易保证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根据合同约定,划转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