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1日讯 昨日,在我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会议上,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检查组组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对我市治理“小金库”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希望厦门认真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建立防治“小金库”工作长效机制。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出席了会议。
刘士余指出,厦门治理“小金库”工作不仅抓得早,而且工作细、措施实、效果好。在去年开展的全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厦门的“双零”结果即自查自纠“零申报”、重点检查“零问题”,不是弄虚作假,而是实实在在、经得起检验的。厦门在治理“小金库”方面的许多经验和做法,都值得认真总结,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刘士余强调,治理“小金库”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厦门要在这方面继续走在全国的前面。下一步,要根据中央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着手深入开展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健全机制和制度,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小金库”问题的产生。
【核心提示】
所谓“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小金库”虽冠以“小”字,容量却大得惊人——据披露,仅2009年上半年,全国审计机关共查出违规小金库100多亿元。“小金库”的显著特征是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私分,公款沦为“私房钱”也就几乎成为了必然。不仅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腐败,往往也容易滋生更大的腐败。
某些单位请客送礼、乱发钱物、收送红包、公款行贿等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游离于监督之外的部门“小金库”。可以说,“小金库”正是很多腐败现象得以蔓延的“财政支柱”。
厦门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抓好“小金库”治理工作,不仅抓得早,而且措施实,所以成效也比较显著。经过约十年时间持之以恒的严格治理和规范,可以说“小金库”问题在我市已经逐步消除,在去年以来开展的全国性的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中,我市“小金库”防治体系也经受起了检验,没有再发现比较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
在我市的一些部门单位,“小金库”问题也曾经一度比较严重,不过市委市政府比较早地认识到这个问题的危害性,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起,就按照惩防并举、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严肃查处“小金库”,特别是于2000年至2002年三年间,结合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工作,对“小金库”问题进行了全市性的集中整治。去年以来开展的全国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是对厦门近年来建立起来的治理“小金库”惩防体系的一次全面检验。从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及“回头看”情况看,我市多年努力打造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已经充分发挥作用,“小金库”问题在我市已得到比较根本的治理。
4记重拳整治“小金库”
强化教育培训 使部门单位不想私设“小金库”
设立“小金库”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敢于设立“小金库”的部门单位,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这些部门单位领导法制观念淡薄,个别领导甚至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加强领导干部和财会人员的财经纪律教育,使其认清“小金库”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消除侥幸心理,在思想上设置“防火墙”,树立以私设“小金库”为耻的观念,自觉不想私设“小金库”。
为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市从2000年起,连续多年集中组织了多场领导干部财务知识培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请市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主要领导做专题讲座,结合“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查处的典型案列,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让各部门单位领导切实了解财经法规规定、增长财政财务知识,强化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同时,我市还多次结合落实审计查出财经违法违纪问题的整改工作,举办财经法律法规培训班,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主管和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依法理财水平,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加大查处力度 使部门单位不敢私设“小金库”
在加强教育培训的同时,我市从2000年起,着力加大对“小金库”的查处力度,针对无视财经法规、敢于私设“小金库”的部门单位,建立了经济重罚、媒体曝光和严惩责任人的一体化处理机制,让违纪违规者付出高额成本、沉重代价,使各部门单位不敢私设“小金库”。
据统计,2000—2002年,审计查出“小金库”60个,金额达3114.48万元;2003—2005年,审计查出“小金库”7个,金额为272.14万元;2006-2008年,审计查出“小金库”15个,金额为645.89万元;2009年以后,审计中就未再发现部门单位有私设“小金库”的现象。近10年来,我市因为私设“小金库”问题被查处的各级干部达13人,其中部门单位领导6人、处级以上干部5人。
狠抓源头治理 使部门单位不能私设“小金库”
市财政部门通过全面推行“收支两条线”、公共资源市场化改革等财政改革措施,逐步建立了覆盖财政资金预算、分配、使用、评价各环节的全程式、动态式的财政运行监控机制,使财政资金时时处于财政的监控当中,从资金源头上堵住“小金库”,建立不能设、无法设“小金库”的机制。
一是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预算外资金全部实行“收缴分离、票款分离、收支脱钩”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财政专户管理,防止账外账和财政资金体外循环;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在全国率先成功研发并推广运用财政票据电子化开票、自动化核销管理系统,实现开票自动化、核销无纸化、管理网络化的收费“直通车”管理,被财政部誉为“厦门模式”,在全国30多个省、市、区加以推广使用,并获得福建省和厦门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对财政票据实行“分级管理、以证控票、以票控收、限量领购、审旧领新、专人管理”,全面监控、应收尽收,成为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源头防治腐败的一个有效举措。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事业审批、核准事项,抑制乱收滥罚行为,堵塞“小金库”的资金来源。
二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逐步将政府性资金和财力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财政性资金“收入统一管,支出捆着花”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模式,解决资金管理分散的问题。精编、细编部门预算,实行财政资金分类核算,专项经费不能调剂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加强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建立部门消化累计专项结转和净结余资金的激励约束机制,既可避免资金沉淀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也可防范财政资金转入“小金库”的风险。
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财政拨款由国库直达用款单位,改变资金分散、层层拨付的做法,防止截留挪用资金设立“小金库”的可能;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在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的同时,尽量减少预算单位进行现金交易的机会,使现金支出进一步纳入财政监督之下。严格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设管理,杜绝乱设、私开账号问题,使“小金库”无处藏身。
四是强化资产资源管理。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库,完整反映国有资产的存量和增量动态。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构建从资产形成、配置、使用、产权变更到处置全过程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控体系,有效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缺乏监管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资产报废、报损、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审核,规范资产调拨行为,积极探索公开交易、公平竞争处置资产的办法,积极探索和深化行政资源和社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的同时,杜绝单位利用资产处置收入私设“小金库”,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产生。
五是创新财政财务监管。大力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构建业务标准统一、操作功能完善、网络安全可靠、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辐射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信息互联互通的一体化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加强各级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和资产的规范化管理,实现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全程、实时、直接和无“盲点”监管。
坚持堵疏结合 使部门单位不必私设“小金库”
从以往查处的“小金库”情况看,其产生的主观原因许多是由于单位之间互相攀比待遇、个别部门单位领导出于多为职工搞点福利而私设。因此,“治理“小金库”,不仅要“堵”,更应先“疏”。所谓“疏”,就是根据形势发展变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保障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工作的资金需求,公平合理地解决干部职工的津贴福利待遇等切身利益问题,避免苦乐不均、相互攀比产生的趋利行为,建立不必私设“小金库”的机制。
一是推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我市早在2003年,就在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发放津补贴、各种福利进行清理的基础上,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公开化的原则,对公务员和全额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实行统一岗位津贴,各单位自行发放的补贴项目一律取消,不得以任何形式发放钱物或在下属单位领取补贴。这样,不仅从制度上保证了不同部门之间利益分配的平衡,也使各部门从过去自行创收搞福利的压力中解脱出来,从而消除私设“小金库”的利益驱动。
二是规范和统一各项支出标准。完善公用支出标准定额,有效保障机关行政经费正常运转,防止出现新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通过健全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基础信息库,建立完整准确、实时更新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人员、资产等信息库,制定科学合理的定员定额标准,重新核定非在编雇用人员指标,规范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实现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和优化配置,防止部门之间行政经费分配不均,打消一些单位为弥补经费不足而设立“小金库”的念头。
三是缩小区域间财政保障水平差距。针对我市区与区之间经济发展差异大,财政保障能力不均衡的问题,我市财政部门不断改革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规范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保证基层工作的正常运转,保障干部的基本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