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大龄失业人员,可在厦申领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啦!近期,福建省出台关于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相关政策。这项补贴如何申领?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据了解,政策面向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的大龄领金人员。其中,大龄领金人员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11个月)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11个月)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
在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支付标准方面,根据相关政策,标准应为大龄领金人员缴费年度福建省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
大龄领金人员申请领取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根据相关要求,大龄领金人员不仅需要以个人身份参加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还需要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手续。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凭身份证、社保卡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材料,向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的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一次性发放补贴。
厦门市社保中心提醒,当大龄领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出现法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应停止享受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同时期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不能申领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此外,为防范欺诈风险,相关部门将对虚构劳动关系骗保、短期参保裁员骗领待遇、减员不离岗套保等情形加强核查、严格审核,经核实为违法违规行为的,按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该项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将执行至2039年12月31日。
来源:厦门广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