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林思婕/文杨希/漫画)小心!骗子借推销POS机骗取399元激活费,一年敛财238万元!借着办理高额信用卡的由头,推销办理POS机业务,骗取激活费、首刷金、押金,已有成百上千人上当。
近日,同安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揭露POS机推销背后隐藏的诈骗犯罪事实。
一年敛财238万元,39人落网
一天,穿着银行制服、佩戴银行工作牌的业务员找到王先生:“我是银行工作人员,我了解到您有办理信用卡的需求,现在上门帮您办理信用卡申请。”王先生不疑有他,拿出身份证配合该业务员提交信用卡申领手续。
“用POS机刷卡消费可以提升额度,建议您办理一台POS机,只需要首次刷卡消费399元激活机器,这399元之后会原路退回您的账户里,相当于这台POS机免费送给您。”于是,王先生又办理了一台POS机,并根据指导支付399元激活机器。
不料,王先生等了很多天,迟迟没有拿到申领的信用卡,399元没了踪影,业务员也联系不上,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
经查,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间,被告人吴某与某支付公司合作代理POS机推广业务。后被告人吴某利用该代理业务,招募业务员共同开展以办理信用卡名义推销POS机并骗刷激活费转账的非法活动。其间,被告人吴某通过本人或下级代理招募的方式,纠集被告人曾某、胡某等数十名业务员,到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省漳州市和厦门市等地流窜作案。
这个犯罪团伙人数众多,形成相对成熟的犯罪链条,目前已有39人落网。
骗术揭秘:骗子敛财“3招”
该犯罪团伙的诈骗招数有“三招”。第一招,披着POS机推广的“羊皮”,借着与某支付公司的业务合作,被告人吴某先从某支付公司购买POS机,并广泛招募业务员以代理形式加入,形成级别代理的组织架构,后对POS机进行编号再以更高价格出售、邮寄给相应的业务员,对外推销办理POS机。
第二招,利用个人信息精准行骗。通过其他机构非法获取、购买有意向办理信用卡的客户信息,被告人吴某指示张某、严某(另案处理)按照地区划分,将客户信息以每条30—35元的价格出售给下级业务员被告人曾某、胡某等业务员。业务员则利用客户信息联系并与被害人见面。
第三招,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敛财“积少成多”。见面后,各业务员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取得被害人信任,通过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办理一台或多台POS机,接着利用办理的POS机骗刷被害人每台一笔399元的激活费。不到一年时间,涉案金额就达到238万元。
法院判决:构成诈骗罪
近日,同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基于参与诈骗数额、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退缴违法所得等量刑情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曾某、胡某等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官分析,在本案中,犯罪分子利用信息差,隐瞒办理POS机需要签约服务费且签约服务费不予退还的事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大力推销骗取激活费收入自己囊中。现实生活中,还有许多人上当受骗,但因为金额小且POS机能正常使用,没有选择报警维权。为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信用卡、POS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