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8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郑丽金 朱黄通讯员 齐铭)近日,厦门交警曝光了一起网约车司机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日前,集美交警大队杏林中队民警在集美区杏滨路开展夜查整治行动时,发现车牌号为闽DDK××××驾驶人陈某某浑身酒气。民警对陈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126mg/100ml。随后的抽血检测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2.78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
经了解,陈某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当晚,陈某某下班后驾驶小车到某烧烤店吃饭,席间喝了几瓶啤酒。陈某某自认为比较清醒,于是心存侥幸驾车回家,不料在回家的路上被查获。
厦门交警介绍,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这意味着,陈某某的“饭碗”彻底砸了。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