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台海网 >> 新闻中心 >> 厦门 >> 社会民生  >> 正文

无证贩卖烟花爆竹 两人获刑

www.taihainet.com 来源: 特区新闻广场 用手持设备访问
二维码

春节假期,有些人就打起了私贩烟花爆竹的主意。最近,同安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案,两名被告人因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被判刑。

2022年春节及2023年春节期间,吕某明知自己没有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却找来曾在自己店中从事采购工作的张某,商量起合伙经营烟花爆竹的生意。随后,两人找到同安的一处仓库作为经营点,开始私自售卖烟花爆竹。

同安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张彬峰:被告人吕某、张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制品经营,由被告人吕某负责出资进货,并提供仓库作为储存场所,被告人张某负责向上家采购烟花爆竹并与被告人吕某在仓库门口共同销售。

去年1月,吕某在仓库被民警抓获,张某经民警通知后自动投案。经查,连续两年春节,吕某和张某以销售为目的非法采购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共计360214元,非法获利31000元。

同安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张彬峰:按照法律规定,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就达到了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本案中吕某、张某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制品经营,数额达到360214元,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应当以非法经营罪对其定罪处罚。

综合考虑被告人吕某、张某的认罪认罚态度、共同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法院判决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对两人均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烟花爆竹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危险物品,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经营者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经营布点还应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私自售卖烟花爆竹属于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同安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张彬峰: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 特区新闻广场

相关新闻
仓山警方销毁220余件非法烟花爆竹

6日下午,仓山警方在城门镇乌龙江边沙场空地销毁了近期清查收缴的220余件非法烟花爆竹。 据介绍,年初以来,仓山分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非法烟花爆竹清查收缴,截至2月1日共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20起,收缴各类烟花爆竹2200余件,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消除了多个重大安全隐患。 又讯 近日,马尾区公安局快安派出所在龙门村捣毁一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福州首次投用烟花爆竹销售舱

市民在白马中路附近的烟花爆竹销售舱选购。 近日,一座座醒目的橙色小屋集体亮相福州街头,吸引不少市民驻足。这批小屋名为烟花爆竹销售舱,首次在福州市供销社烟花爆竹零售直销点投用。 “孩子喜欢放烟花,往年我们一般通过线上渠道联系熟人购买,但对货源始终心里没底。”5日中午...

平安过春节 泉州中心市区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指南请查收

日前,市政府印发《关于调整禁止或限制在中心市区及重要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调整禁燃范围,明确限制燃放区域,加强对中心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记者对《通告》进行梳理,列出相关注意事项,希望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切记做到依法燃放、文明燃放、安全燃放,平安健康过春节。 ●中心市区哪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通告》规定,...

福州:廊道式烟花爆竹安全屋亮相街头

廊道式烟花爆竹安全屋。记者 陈君沂摄 4日上午,前来购买烟花爆竹的市民林先生提着一整袋烟花爆竹,满意地从台江区白马中路万科里的烟花爆竹直销点离开,边走边感叹道:“今年直销点的设计变了样,看起来更加安全了!”那么,今年的烟花爆竹直销点究竟发生了什么改变? “街头的这个橘黄色的方形小屋,是我们最新推出的廊道式烟花爆竹安全屋,目前正处于试点推广阶段...

无证销售烟花爆竹 男子进货逾17万元获刑

春节临近,有些人想买点烟花爆竹给春节增添年味,部分商家由此看到了商机,私自购买、贩卖烟花爆竹。近日,安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一男子因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获刑。 近期,安溪一男子张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批发商私自购买烟花爆竹进行售卖。年关将至,张某又采用同样的方式进行售卖,被当场查获烟花爆竹6000多件,经鉴定,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