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翔检)两人合作,非法激活655张手机卡。近日,翔安区检察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一通讯店老板联手他人买卖个人信息,双双获刑。
陈某经营了一家通讯店,在得知售卖他人身份证激活的手机卡可以获利后,违反手机实名登记制度,通过购买他人个人信息,帮助庞某利用他人身份证实名认证激活手机卡。随后,陈某按照每激活一张手机卡人民币40元—60元不等的价格向庞某支付费用。
其间,两人合作非法激活的手机卡共计655张,庞某非法获利至少8000余元,陈某再将手机卡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至少7000余元。
陈某、庞某经公安机关通知后主动到案配合调查,并对上述罪行供认不讳。
经翔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翔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庞某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终二人分别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