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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200元 厦门“第一单”

电动自行车违反消防条例,停安全出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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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海网10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朱黄 郑丽金)为强化末端消防管理,打通消防治理“最后一公里”,10月13日,湖里区江头街道办事处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反《福建省消防条例》的违法行为,开出全市首张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消防执法罚单。

  近日,江头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和湖里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开展消防联合执法,发现湖里区后埔社一出租房徐某在一层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经执法人员指出后,拒不改正,存在在禁止停放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福建省消防条例》相关规定。街道执法人员立即收集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对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立案措施,开出了新修订《福建省消防条例》实施后厦门市首张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消防执法罚单,给予该违法行为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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