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在厦门提取住房公积金
还房贷本息时
户口本、银行贷款合同原件等
固定材料无需重复提交啦!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申请材料再“瘦身”
让群众提取更便捷
便民案例
陈先生在福州购房,工作地点在厦门
他选择提取厦门的住房公积金
还福州的房贷
每年,他都要到
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陈先生:“我今年只带了身份证和银行流水,比往年少了户口本和银行贷款合同。从拿号到办完业务,只用了10分钟左右,效率比之前高了很多。中心简化材料,这真的大大方便了老百姓。”
陈先生点赞厦门的信息化水平,也对住房公积金办理窗口的服务态度给出好评。
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主要包含两种情形:
☑按年报销本市商业住房贷款本息;
☑按年报销非本市住房贷款本息,即在厦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异地房贷。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围绕群众需求,以“减材料、减跑动、提速度”为出发点,按“最少必须”原则,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逐一梳理、逐项提升,通过数据共享、流程优化、系统改造等方式,最大限度精简申办材料。
对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事项,制定优化改进措施,改造现场办理、线上工作流程以及相关业务系统,明确:我市缴存人在2022年1月1日后办理过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再次就同一笔贷款申请还贷提取时,可无需重复提供借款合同、户籍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征信证明。
下一步
中心相关业务及审批部门将继续
梳理、优化审批业务办理程序
为更多的办事群众带来便利
来源: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