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郑丽金 朱黄 通讯员 柯成武)近日,系统预警一辆闽D号牌小汽车驾驶人存在驾车过程中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随后,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凤南中队民警在厦门收费站将该车截获。
民警向驾驶人段某展示了其违法证据,段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3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者观看电视、抽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