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2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颜淑美)只需提供一张银行卡,就能轻松得到高额回报?小心,这可能涉嫌犯罪。近日,经集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集美法院对这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作出一审宣判。
经查,被告人范某某在明知收到的钱款是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提供其名下的银行卡号给他人使用,并通过其支付宝口令红包的方式帮助他人转移违法犯罪所得共计40439.72元,非法获利2800元。范某某不仅被追缴非法获利的2800元,还退赔了转移的违法犯罪所得4万余元。
最终,被告人范某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