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林少蓉 通讯员 黄志中)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厦门市医疗美容广告合规指引》,明确了医疗美容广告的禁止性情形和法律责任,有效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合规指引》明确了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禁止性情形:不得发布涉导向问题的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发布未经审查、伪造或变造等行为的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发布含有医疗技术、诊疗效果等表现形式的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发布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内容的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等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等11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从加强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规范“导购”活动等方面,强调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活动,未依法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