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郑丽金 朱黄 通讯员 官红梅)昨日,厦门高速交警召开2023年春运新闻媒体通气会,通报了辖区2022年事故发生的空间分布、时间分布、发生原因、违法情况统计等大数据分析研判情况。
2022年厦门辖区高速公路全年共发生交通事故3026起,一般事故起数19起,事故起数较2021年下降13.64%;简易事故起数3007起,较2021年上升2.91%。
简易事故中 中小客车占比超九成
一般事故中,重型货车为主要车型。2022年一般程序事故涉及的肇事车辆共有36辆,其中重型货车占事故车辆总数的50%。
简易事故中,小型客车为主要车型。2022年事故车辆5310辆,小型客车4788辆,占事故车辆总数的90.17%;货车509辆,占事故车辆总数的9.59%;大中型客车13辆,占事故车辆总数的0.24%。其中,本省车有4357辆,占事故车辆总数的82.05%;外省车有953辆,占事故车辆总数的17.95%。本省事故车辆中超五成为本地车(闽D)。本省事故车辆4357辆,其中本地(闽D)车有2498辆,占事故车辆总数的57.33%;外地(非闽D)车有1859辆,占事故车辆总数的42.67%。
出入口事故多发。出入口发生事故1018起,占总起数的33.85%。普通路段发生事故1838起,服务区发生事故106起,桥隧路段发生事故45起。
违法查纠量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最多
一般事故中,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未保持安全车距、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和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车辆。
简易事故中,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其他操作不当、未与前车保持安全间距和违法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车辆。
现场违法查纠量前三名分别为:1.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下口违法变道),共计8535起,占现场违法查纠量的30.64%;2.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共计6137起,占现场违法查纠量的22.03%;3.超速行驶,共计4108起,占现场违法查纠量的14.75%;
非现场违法查纠量前三名分别为:1.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下口违法变道)共计12072起,占比93.25%;2.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共计 337起,占比2.60%;3.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共计280起,占比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