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翔法)11月15日,翔安法院对以洪某、吴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进行了公开宣判。
2021年6月至12月间,被告人洪某、吴某合谋开设赌场,并雇请被告人李某、王某、张某、洪某等人,为赌场看场、望风、打杂及接送赌客等,先后在翔安多地组织他人进行赌博,并以收取“人头费”“庄费”等方式抽头渔利,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余人。
同时,被告人洪某、吴某为争抢客源、获取更多利益,纠集被告人李某等人,多次以殴打、言语威胁等方式,或对举报其开设赌场的人员进行报复,或对周边聚众赌博的组织人员和参赌人员进行恐吓。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洪某、吴某等人在翔安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被告人洪某、吴某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李某、王某、张某、洪某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因此,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和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洪某、吴某2年9个月有期徒刑,判处被告人李某1年2个月有期徒刑;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其余3名被告人9个月至11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