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郑丽金 朱黄)近日,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称,为深入推进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风险隐患,决定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大货车超载违法行为。
目前在海翔大道高干渠中桥、海槽大桥段试点设置了4套货车动态检测技术设备,对行经车辆总重量进行检测。
通告称,对于总重量超过规定限值的大货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采取轻微不罚、首超警告、再违轻罚、三违重罚的措施处理:(一)轻微不罚:超载10%以下,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且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在本省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不予处罚。(二)首超警告:首次在本市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超载的,处以警告,记1分。(三)再违轻罚:第二次在本市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超载的,处以150元罚款,记1分。(四)三违重罚:从第三次起,在本市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超载的,按照超载的比例,依法对驾驶人、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分别处罚,并将相关的处罚信息抄送车籍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一超四罚”。
通告提醒,对于“百吨王”(总质量超过100吨的货车),从第一次起即适用“三违重罚”措施。此外,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在海翔大道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非现场查处大货车超载的工作措施,扩大货车超载技术监控设备安装使用范围,有效遏制货车超限超载问题,切实保障公路交通安全有序。